最好是讓台灣的富人全部免稅又享有司法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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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9 09:25
 

最近稅改的議題吵的是沸沸揚揚,特別是遺贈稅的稅率高低問題,更是讓原本就是花瓶的賊改會(對不起,是賦改會才對,兩個字很像,我打錯字了!)自己內部都吵了起來。幾個還捨不得撕下左派面具的「社會運動人士」,大力反對遺贈稅稅率的大幅調降,政府利用稅改劫貧濟富的呼聲越來越大。這樣的情況還讓一些長期為財團圍事的雜誌報紙、鷹犬走狗們急得一直發表文章大聲疾呼台灣再不為富人減稅,台灣社會就是不公不義,並且轉眼就要亡國崩潰了。除了電視上大量出現又不敢署名的財團減稅廣告外,最常見的一種文章理論就是「反正富人們就是會逃稅,政府課不到這些人的遺贈稅,還不如大幅的減稅,讓這些人願意把錢匯回國內,促進經濟發展。」在個人看來,如果這種真正不公不義的鬼扯理論都可以成立的話,那同理可證「反正富人們就是可以僱用高明的律師或是直接偷渡出境以逃避司法的制裁,政府也無法引渡這些人回國受審,還不如讓這些富人可以用錢買到司法豁免權,讓他們把錢匯回國內,以促進經濟發展。」大家看這樣好不好?兩種論述邏輯上是相通的啊,反正如果為了要促進經濟發展,可以不公不義到這種地步,那將殺人罪、內線交易、掏空背信罪的司法豁免權都明標價碼讓富人們選購又有何不可??

「反正抓不到」那就不如不要罰。那一般小老百姓被抓到逃點小稅,結果給罰得半死,是不是代表政府在懲罰這些小老百姓無權無勢,僱不起會計師以更高明的手法逃稅。而這樣的巨大不公平,竟然還成了某些人申論一定要替富人們減低遺贈稅率的另一個論點。這些人在報紙上鬼扯說反正富人就是會逃稅,最後較高的遺贈稅稅率課來課去還是只會課到中產階級上。真不知道這些平日號稱學富五車、熟悉財稅政策的人,在寫文章時是真的好傻好天真,還是真的無知到不明白有一種東西叫做「累進稅率」。遺贈稅本來就是一種富人稅,怕會課到已經是主要稅收負擔的中產階級,那只要在施行時的累進稅率上進行設計即可。打個比方,遺贈財產不足一千萬的一毛都不用課,留下一千萬到五千萬的課10%,留下五千萬到一億的課20%,留下一億到五億的課30%,留下五億到十億的課40%,留下超過十億以上的課50%。如果有人還敢厚顏無恥的說留下遺產達五千萬以上算是「普通中產階級」的話,那全台灣大概有80%是極待政府救助的赤貧家庭了,大家全部都不要繳稅好了。

 

如果國稅局有臉說反正課不到富人的遺贈稅,訂了那麼高的遺贈稅稅率也是白訂。那是不是反正也抓不到王又曾回國受審,以後就取消掏空公司資產的背信罪吧,大老闆們想要怎麼搬錢就怎麼搬錢。說不定大老闆把錢搬光了以後,反正也不怕在台灣入獄,還會留在台灣消費促進經濟發展呢!!是不是這樣說???真不明白這樣的邏輯是怎麼產生的。課不到這些富人的稅,是因為台灣的稅制漏洞太多,給了這些富人逃稅的空間,台灣稅基的不公平就是由此而來。政府不思如何立法去補這些漏洞,反倒教育人民說,反正網早就破了,不如把整個網丟掉吧。但是大家仔細想想,政府能運作靠的就是稅收,今天幫富人減稅了,遲早這些減少的稅收要從別的地方補回來,有人會認為政府會再向富人們開徵新的稅種嗎??答案當然是不會。那這些減少的稅收缺口最後還是會再以別的高明方法從一般社會大眾的手裡補回來的。

財團的減稅廣告一直說減稅可以促進經濟發展,這個經濟學的論點與方向是沒有錯。但是那個經濟學家曾經說過幫少數富人減少遺贈稅,然後加速壓榨貧苦社會大眾能有效促進經濟發展??擺明了那些廣告就是斷章取義。減稅以促進經濟發展是要有公平的稅基為基礎,而且減稅的對象是最廣泛的社會大眾與中小企業。像遺贈稅這種就是富人才要繳的稅根本不能算是可以促進經濟發展的減稅範圍。你今天國稅局有臉說查不到富人們逃稅,平日就專查普羅小民與中小企業主辛苦工作所得後繳交的稅收,並且還打算以完全不公不義的方式破壞稅賦平衡,這才是完全與「減稅以促進經濟發展」的理論背道而馳。如果國稅局只能管得到誠實小民們所納的稅,卻查不到大財團與富人所逃的稅,那要這樣的國稅局有何用??直接裁撤了,把養這些廢物的錢省下來拚經濟說不定還要好一點。

 一個社會的組成並不單單只有富人,當政府的眼中只有富人階級的存在,一切的政策都是在為富人們而設想,置多數普通百姓與社會正義於不顧,遲早這樣的政府會製造出一個極度不滿的危險社會,摧毀長期經濟發展中最重要的穩定因素。經濟衰退與金融風暴遲早會過去,但是如果短視地為了短暫的提振經濟,採用無所不用其極的手法,一旦社會的公義被摧毀與破壞,那將永遠難以被修復。

轉載自:假圖天國http://sophist4ever.pixnet.net/blog/post/2204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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