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談遺贈稅與「政策矛盾」這件事

分類:轉載文章
2008/10/12 08:05
 

三談遺贈稅與「政策矛盾」這件事

許多人真的急了。看到把持賊改會(又打錯字了,是賦改會)為富人與既得利益階級大幅減稅的計謀原本已經成功了一半,結果社會輿論竟然也開始慢慢轉向。平日專替財團圍事的文字鷹犬們在報紙專欄搖筆為文也無力回天,大老闆們只好開始放話的放話、買報紙廣告鼓吹的一買就是半版。電視上的名嘴們,平日心裡就要念著國台辨的西湖之會,言必顧及北京的立場,今天又得為財團立場說話。說真的,這些名嘴在這幾個月下來,真是有點裡外不是人。要顧著北京立場,得替鬆綁「台資投資中國上限40%」說話。那時的名嘴說的是天花亂墜,好像如果這些在台灣的資金不前進中國,勢必死路一條。所以要鬆綁這些原本應該要留在台灣、投資台灣的資金到中國,台灣才有活路。這幾天要替財團與富人們的立場說話了,又開始說台灣的整體經濟環境不好,如果不讓這些錢回來救台灣,台灣的經濟勢必一洩千里,未來完全沒有希望。大家看到這其中的矛盾了嗎?不到三個月前,說為了救台灣,要取消台資投資中國的上限,讓資金大幅流出。三個月後,還是為了救台灣,要降低富人稅讓資金回流。智能不用到50的人都會想問,當時不要取消台資投資中國的40%上限,不就可以留住台灣急需的資金了嗎??

 不需要很聰明的人都能看到這一連串的政策其實與救台灣的經濟都沒有多大關係,最重要的就只是要讓富人與大老闆們可以自由的賺更多的錢、又最好可以不用多繳稅。今天如果真的要檢討台灣整體投資資金的困境,上面講的這兩件事就要放在一起比較討論,全面檢討台灣本身的資金流入、流出缺口。但是台灣公務員系統的怠惰、與財團的勾結,讓這些事全部流於虛文。減不減稅其實是「政策面」的事,並不是不能討論,只是這個政策不能獨立於整體的大環境,而與其它的政策互相矛盾。台灣的媒體一向缺乏大的視野與整體的宏觀角度,但才三個月前的一個重大爭議性政策與今天另一個爭議性極大的政策有根本上的矛盾,卻不見台灣的媒體們從這個角度著力報導討論,那真的只能用「怠惰」兩字來形容了。更可笑的是目前對於遺產稅稅率過高的批判,除了之前所說「反正富人們就是會逃稅,所以要減稅讓富人們將錢匯回台灣」的這一個論點外,其它的論點都停在課稅「技術面」上打轉。諸如過高的稅率會讓某些繼承人負債、無法防止富人們向國外轉移資金、對工薪階級課遺產稅不公平等。這些反對的意見,其實都是課稅技術面的問題,並非政策面的決定因素。

 政策面的問題在於「我們該不該作」,而技術面的問題在於「我們如何作」。一個政策我們先要討論「我們該不該作」,在評估了整體的利弊與大方向後,才要開始討論「我們如何作」。除了某一個政策在技術面上會付出極大的執行成本,可能會抵消整個新政策所帶來的利益外,否則不該讓技術面的問題來決定政策面的方向。上述所講的幾個目前課徵遺產稅所產生的問題,全部都是技術面上的層次,首先在我們辯論「該不該課徵高稅率遺產稅」這個政策面上的層次時,就不該是主要的爭點。其次是這些技術面上的問題其實都非常好解決,國外先進的立法例均可以作為參考。國內行政體系在專制時代習於怠惰,從未曾以「服務型政府」為出發點。高高在上的衙門心態常常不顧百姓的合法權益,今天推動新的政策,又以行政部門的怠惰無能,無法解決技術面上的問題來作為反對的論點,實在是滑天下之大稽。就我看來,前段所提的幾個問題全部都可以用調整與修正課稅的行政方法、稅率級距或開徵門檻解決。決策部門首先不考慮整體政策面的問題,放走大量資金離開台灣,然後用不公不義的方法給富人們大開方便之門,希望他們匯回資金,而要大開方便之門的理由又竟然是因為行政怠惰造成的問題,這實在是完全令人無法信服。

 

諸如最常發生的,有人突然繼承大筆無法立即出售的土地,結果又無力繳納大筆遺產稅而負債。這樣的情況其實解決的方法非常簡單,只要修法規定國稅局在追繳時,如果納稅義務人無法繳納因突然繼承不動產而產生的遺產稅,國稅局就該主動提醒納稅義務人可以申請設定法定抵押權,由國稅局嘗試將土地抵押給銀行以取回應繳稅款。如果土地仍然有價值,銀行自然會願意抵押,如果繼承人在一定期間內沒有辦法償還應繳稅額給銀行,銀行就可以進行拍賣,最後將拍賣所得扣除抵押金額後歸還給繼承人。如果土地真的就是沒有價值,各銀行都不願意進行抵押,那就修法規定國稅局在面臨這樣的情況下,可以將本案移送民事法庭,由法庭向繼承權人告知自己擁有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的權力,如果繼承人無力繳納稅款或根本沒有意願繳納稅款時,就可以聲請拋棄繼承,成為民法目前拋棄繼承時效限制的例外但書。這些配套措施其實都不難,只要適當的修正稅法與民法就可以完成,關鍵還是在行政機關怎麼看待自己的定位。長期以來高高在上的行政單位都認為自己是執行公權力的衙門,而沒有認知自己也是「服務百姓」的公務員,沒有主動去替納稅義務人設想,注重納稅義務人的權益。一般人欠了國稅局的錢,那是會被追到天涯海角,但是當一般人沒有注意到有利於自己的規定,沒有利用減稅或扣抵條款來幫自己減稅時,國稅局是壓根不會替你著想的,這也才會衍生出那麼多的問題。

 同樣的情況,遺產稅可能會徵收到一般工薪階級一輩子辛辛苦苦的積蓄,那解決的方法更為簡單,不過是隨著國民所得的變動,機動調整與檢討遺產稅累進稅率的級距,而不是一個稅率百萬年不變。假設今日社會大眾普遍認為工薪階級已經有能力留下5000萬以上的遺產給小孩,而這樣的情況並不能稱為富人階級,那大可將起徵點設定在一億元新台幣。遺產淨值在一億元以下完全不課稅,一億元以上到二億元開始課徵10%的遺產稅並往上遞增,就可以排除掉向工薪階級被課到遺產稅的問題。所以上述提到反對課徵遺產稅的問題,幾乎都在技術面上的枝微末節,而不是政策面的討論。若往好的方向來想,這也許是因為現在官員們格局不夠大,無法做大方向的決定再來解決這些技術面的問題。但如果以小人之心度之,那這些熟稔財稅政策的官員也許就是故意不讓這些減稅的討論進入整體的政策面上,而放出這些根本不重要的技術問題誤導民眾。因為如果整體的討論進入了國家大政策的方向,那如本文一開頭所言,智商50以上的人就會要開始問,如果台灣迫切需要這些資金回流,那為什麼之前還要大幅鬆綁台灣資金投資中國的上限,放著讓大筆台灣迫切需要資金流向對岸。兩個互相矛盾的政策勢必有一個是錯的,那誰來告訴百姓,那一個才是錯的政策。還是那個大官可以出來拗看看,為什麼兩個政策互不牴觸,個人是蠻想看這些人能怎麼講。而在野黨亦不用功,何不在院會就這兩個矛盾政策進行強力質詢,那勢必精彩可期。

 

轉載自:假圖天國http://sophist4ever.pixnet.net/blog/post/2207304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會震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